(創世記 2:25) 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,並不羞恥。(創世記 2:25) And they were both naked, the man and his wife, and were not ashamed.~夫妻赤身露體並不羞恥!現代人已經將「赤身露體」變成一種「性開放」、「性自由」的象徵!昨天我聽到一段對話,我對一位基督徒弟兄相當失望!這弟兄把一位姊妹的隨意行為和不避諱的行為,當成是一種潮流和進步。為何教會會有那麼多「淫亂」?教會的淫亂不是從今天開始,而是當時保羅的初代教會已經開始有「淫亂」!基督徒不是尼姑和和尚,但基督徒也必須要「避嫌」!為何那麼多教會牧師無法勝過「試探」?就是基督徒不懂「避嫌」!我們教會文化本來就是:弟兄服事弟兄、姊妹服事姊妹!並不是基督徒就有資格亂搞「男女關係」!並不是牧師就有權利跨過「性別門檻」,若基督徒不想被世人唾棄,我們必須要有基督徒的「操守」!若基督徒活不出「操守」,我們怎麼有資格說這世代是淫亂的呢?未婚弟兄姊妹們可以一起名正言順服事上帝嗎?若是一個單身的牧者,當然可以嘗試跟不同單身的異性基督徒交往,但已經決定結婚的牧者,還可以跟其他單身女會眾有私下接觸嗎?「教會文化」不是「淫亂的文化」!若牧師拒絕與單身女會眾的接觸,這教會的會眾應該高興,而不是聽信這弟兄說:牧師是迂腐、不開通!若一個牧師沒有牧師的品格和操守,這是這個教會的悲哀!不論在任何世代、夫妻間赤身露體確實不羞恥。但若每個人可以赤身露體面對陌生人,這就代表每個人都可以當你的丈夫和妻子,這就是「淫亂」!
昨天我處理這位弟兄的方式:我將他所有的罪都列出來!我這個人不喜歡偷偷摸摸的做事!(以弗所書 4:15) 惟用愛心說誠實話,凡事長進,連於元首基督,(以弗所書 4:15) But speaking the truth in love, may grow up into him in all things, which is the head, even Christ:~這弟兄在背後詆毀和造謠,我可以不追究,但我必須當面指責他的錯誤!有很多人會選擇默默吃下死貓,我不會選擇吃死貓。為何我要告訴這位弟兄他的錯誤?我其實沒有責任告訴他,我只需要等著他被審判就可以啦!告訴這弟兄他的錯誤會得罪這位弟兄,當然會讓這弟兄更加恨我。願意當面指正這個人的錯誤,就是願意幫助他。若我根本不在乎這個弟兄,我就會讓他舒適的進入火坑!一位弟兄詆毀傳道人,上帝會假裝看不見嗎?一位弟兄造謠中傷普通人,上帝會不審判嗎?上帝不是公義的神嗎?上帝會縱容一位基督徒隨便造謠和詆毀人嗎?上帝會縱容一位基督徒隨便詆毀和造謠傳道人嗎?上帝永遠是最公義的神!若這傳道人有錯、他必須接受大家的指責。若這傳道人沒有錯、這種造謠和污衊必然要受到上帝的審判!上帝的法則和上帝的公義是不能隨便藐視和踐踏!
為何這世代那麼多彎曲悖謬的事?因為這些人根本不敬畏上帝!這些人號稱自己是基督徒,但他們根本不敬畏神!他們說:相信有神!他們就是「嘴巴相信神」,他們心中一點都不相信有神!這些基督徒敢造謠、敢隨便詆毀傳道人,就是因為他們不相信有上帝,他們更不相信上帝是公義的造物主!他們更加不相信上帝有審判的能力!為何會眾不相信有造物主?因為很多教會一直在行淫亂!教會縱容淫亂、會眾和領導階層根本不在乎淫亂,一個教會根本不在乎「罪」,而是享受「罪中之樂」,所以、基督教才會越來越敗壞!我們看看有多少教會可以找到有「操守的牧師」?一個牧師沒有「操守」,他們的會眾又會如何呢?若基督教會根本不相信上帝有審判的能力,誰會敬畏上帝呢?我指出這弟兄的錯誤,是我認為他還有救!這弟兄是被魔鬼欺騙,所以、他認同魔鬼的作為,幫助魔鬼傷害弟兄姊妹們!上帝必然會處罰歪曲背道的人,上帝更加會處罰設計陷害弟兄姊妹的人!設計陷害人是大罪,這是「行詭詐」!一個人「行詭詐」、遲早被世人識破,遲早被世人唾棄和憎惡!若一個人因為「行詭詐」被憎惡,大家覺得這種人能夠得到獎賞嗎?一個絆跌人的人,就像將大石磨綁在自己身上!(馬可福音 9:42) 「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,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,扔在海裡。(馬可福音 9:42) And whosoever shall offend one of these little ones that believe in me, it is better for him that a millstone were hanged about his neck, and he were cast into the sea.